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指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该类产品主要包括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
GB 10769主要内容
标准对所使用的原料、感官、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都有具体要求,并严格规定其污染物、真菌毒素和微生物限量。这类产品是婴幼儿6个月以后逐渐引入除母乳外的其他食品的主要类型,必须为婴幼儿提供必要的营养素,营养成分的要求是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中不仅规定了能量和多种营养成分(包括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的具体含量,同时考虑到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现状和容易缺乏的营养素种类,还将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钙、铁、锌、钠等营养素作为基本(必须添加)的营养成分,以保证该年龄段婴幼儿营养素的摄入。维生素E、维生素B、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磷、碘、钾等维生素和矿物质作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以丰富市场的产品种类和满足不同需求。特别注意的是,基本营养成分指标中针对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维生素A、维生素D、铁、锌成分没有强制限量要求,但如果该类产品中选择添加了该类成分,其含量应符合表中其他类别相应成分的要求。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污染物砷限量是以无机砷要求的。另外,为保障我国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果,将我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规定为0.06 mg/kg,并于2018年6月公布实施。
GB 10769中涉及到的相关标准
GB 14880作为食品中强化营养素必须遵循的重要基础标准,该标准第6.2款明确规定:“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素及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和(或)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GB 14880附录C中列出了“允许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及化合物来源”。婴幼儿辅助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其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附录C的要求。但必须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在GB 14880附录C中列出的营养强化剂都可以在婴幼儿辅助食品中使用,必须是产品标准中有营养素含量要求的才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并且化合物来源满足附录C要求。另外,必须使用GB 14880附录C中列出的化合物,如某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使用了乳酸亚铁,但该化合物只在GB 14880附录B中列出,而没有列在附录C的名单中,因此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则应遵循GB 2760使用原则和新增补通告要求。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的规定。营养成分表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同时应标明产品的类别名称,如“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等,标明“需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适宜液体冲调”或类似文字。在产品保质期以内,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应不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这在我们抽检中要合理判定。
新标准征求意见稿变化情况
2020年7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主要变化为:根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定义,主要原料中增加了小米的表述;结合市面销售的谷类辅助食品和国际上主要国家/地区的相关要求,将谷物干物质占比修改为谷物干物质占总干物质组成的50%及以上;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原料要求中明确提出“不应使用蜂蜜”,分析原因可能是蜂蜜易受到肉毒杆菌的污染,对婴幼儿健康有较大风险;对产品分类的描述进行修改,将饼干、磨牙棒、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和其他产品都纳入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
调整营养成分指标:因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缓解婴幼儿贫血等,故将维生素C由“可选择的营养成分指标”调整为“基本的营养成分指标”,并设置上限值为1.4~7.65(5.9~32)mg/100 kJ(mg/100 kcal);基本营养成分指标中的维生素B1和钙,可选择的营养成分指标中的维生素B2、B、B12
、烟酸、叶酸、泛酸、生物素规定了上限值;增加了可选择营养成分指标中烟酰胺和镁的指标要求;将碳水化合物添加限量的表述更改为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添加限量,将限量值下调,添加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的限量为≤0.6 g/100 kJ(2.5 g/100 kcal);对基本营养成分指标的注释进行补充调整:更改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8kJ/g),增加了碳水化合物含量计算方式的描述,增加了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的能量值要求≥335(80)kJ(kcal)/100g。
修改了危害物限量和致病菌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微生物限量要求中,删掉了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增加了“罐装即食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风险情况
收集近年来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不合格的公布情况,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A和钠。还存在如钙、铁、维生素D、维生素E等品质指标不合格,微生物、真菌毒素和污染物超标的风险。其中,维生素A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添加量不足,也可能未充分考虑加工过程和货架期内营养素的损耗、稳定,以及检验方法带来的偏差影响等;矿物质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钠,主要原因是企业标签标注钠含量较高,实际含量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但不满足明示质量要求,即含量不低于标签标示值80%的要求,相对风险较小。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6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等均强调要进行原辅料质量控制,尤其要注意原辅料中的真菌毒素,如小麦粉中的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和重金属如镉的风险隐患。
要理解GB 10769,需要关联GB 14880、GB 13432、GB 2760等相关标准及其问答,充分掌握原辅料的依据、营养成分、标签标识等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