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租用2辆抽样车比选项目 。该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二、比选须知
参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比选文件至指定地点。
参选单位只能递交一次投标报价,不得更改,递交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项目概况与服务时间
(一)项目概况:为保证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任务顺利完成,需增加2辆越野车保障抽样工作。
(二)车辆信息:
品牌为奇瑞捷途2.0T四驱穿越版,燃油车。
(三)车辆交付日期:2024年7月5日前。
(四)服务时间:三年。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第三条“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本项目具有基础保障性,且具有相对固定性和延续性,故拟一次性比选采购三年服务,费用按年支付。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以下所有费用由参选者负责)
1、供应商提供保障服务车辆须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车辆证照齐全。
2、供应商承担车辆的购置税、上户、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车辆紧急救援服务等费用。
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保障服务车辆需购买足额保险。购买保险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车辆人员责任险(不低于10万元/座),因险种不全、保额不足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本项目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五、比选文件的领取
(一)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502室领取比选文件。
(二)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六、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 比选文件纸质版送达地点: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502室。
(二) 递交比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10:00。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川药厂办公楼520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邮编:611731)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8-81059007。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