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部门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内部管理及运营效率,并满足食品监督检验检测的相关需求,计划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优化财务系统核算方法,开展部门成本核算工作。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部门成本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预算控制金额2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服务期限:270天。
(四)服务内容:
制定部门成本核算实施方案,优化财务会计核算模式,提供成本核算方法和技术支持,确保成本核算数据与财务会计数据的同源性和一致性。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能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四)在从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且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五)比选申请人截至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六)参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七)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比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至10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进门左侧大楼512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024年11月5日17:00(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进门左侧大楼512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6日10:00(北京时间)
五、采购评审办法
详见采购文件
六、参加采购活动须知
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参与单位只能提交一次投标报价,不得更改,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各参与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9012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