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对食品检测设备进行维修、翻新和搬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食品检测设备维修、翻新、搬迁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34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服务期限:30天。
4.服务内容:
对气相色谱仪等100余套分析设备进行维修、翻新、搬迁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能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4.在从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且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比选申请人截至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6.参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7.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比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至1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采购公告要求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参与比选的文件。
3.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8号进门左侧大楼510室。
四、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1日9:30,参选单位无需前来开标现场,但需保持通讯畅通。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五、评审方法
详见采购文件。
六、参加采购活动须知
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至指定地点。参与单位只能提交一次投标报价,不得更改,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各参与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邮编:611731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0233823